10月21日,ST聆达(300125)发布关于公司子公司严重合同发展的公告。
公告称,依据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捷佳伟立异动力配备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签署的《购销合同书-补充协议二》的约好,金寨嘉悦需于2024年6月15日前完结一切设备的提货,但金寨嘉悦未能在约好时刻内付出剩下设备收购款且未完结提货,构成违约。公司近来收到深圳捷佳伟创和常州捷佳创联合建议《提货催告函》,深圳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提出行使合同权力,将没收金寨嘉悦付出的悉数定金人民币1 01,240,743.37元,并声明将保存追索超出定金部分的呆料丢失的权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与深圳市捷佳伟立异动力配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捷佳伟创”)、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于2022年10月31日签定了《购销合同书》,约好由深圳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向金寨嘉悦供给货品及车间工艺调试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21,077,000.00元。
2023年6月26日三方签定了《购销合同书-补充协议一》,对《购销合同书》约好的货品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付款组织、交货时刻进行了改变,改变后合同含税总价为793,980,100.00元。
到2023年9月16日,金寨嘉悦已付出算计人民币170,090,600.00元。深圳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将34台设备交给至金寨嘉悦指定地址,该34台设备的合同总价款算计人民币72,171,000.00元。
2023年12月12日,三方再次签定《购销合同书-补充协议二》,在《购销合同书-补充协议二》中约好金寨嘉悦在已交货的34台设备货款扣除结束后,金寨嘉悦已付出的剩下算计人民币97,919,600.00元的合同金钱直接作为《购销合同书》项下悉数未出货设备的定金,适用定金罚则。金寨嘉悦已于 2023年 12月15日前完结已到货34台设备的检验,并将悉数货款从已付出金钱中扣除。
依据《购销合同书-补充协议二》的约好,金寨嘉悦需于2024年6月15日前完结一切设备的提货,但金寨嘉悦未能在约好时刻内付出剩下设备收购款且未完结提货,构成违约。公司近来收到深圳捷佳伟创和常州捷佳创联合建议《提货催告函》,深圳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提出行使合同权力,将没收金寨嘉悦付出的悉数定金人民币101,240,743.37元,并声明将保存追索超出定金部分的呆料丢失的权力。
本次定金被没收事项将对公司的财政状况影响较大,公司在前期半年度陈述中已承认丢失68,890,338.05元的基础上,在第三季度陈述中持续承认相关丢失。本次定金被没收还可能会导致子公司金寨嘉悦二期TOPCon电池生产项目停止。公司将活跃与深圳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交流,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并采纳必要措施以削减丢失。
公司慎重提示广阔出资者重视公司危险,敬请广阔出资者理性出资,留意出资危险。公司将严厉依照有关法令和法规的规则和要求,依据后续发展状况及时实行信息揭露发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