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能产品实施强制收购的,需供给国家认证安排出具的、处于有用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1、投标人的根本资历条件:投标人有必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挂号的法人、其他安排或许自然人,且应当契合《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直接控股、处理联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收购活动。
5、为本收购项目供给全体规划、标准编制或许项目处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意图其他收购活动。
6、列入失期被执行人、严峻税收违法失期主体名单、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的,回绝其参加政府收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投标不承受联合体投标。承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在获取投标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2024年02月06日 09:30(北京时刻)
1、本投标公告在我国湖南政府收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投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投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投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投标公告指定媒体最早发布了重要的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收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能够向收购人、收购署理安排提出问询。收购人、收购署理安排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生意生意渠道处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生意生意渠道服务安排。
3、潜在投标人以为投标文件或投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的,能够在收到投标文件之日或投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收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告诉》(湘财购〔2019〕20号)规则,以纸质书面形式向收购人、收购署理安排提出质疑。
2、投标人参加政府收购活动,无需向收购人、署理安排、生意生意渠道交纳费用。